转发:文化部关于文化产业营改增税制改革的问卷调
各相关单位:
为配合政府部门了解掌握营改增对设计业税负影响的真实情况,做好对营改增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价,为调整完善政策、实现文化产业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目标提供参考依据,现计划对文化产业相关行业在营改增过程中税负变化情况进行一次系统调研。采集数据将汇总整理后提供给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参考。请各单位积极配合。
一、调查问卷用途声明
本调查问卷仅用于此次文化单位营改增税负影响研究分析,所填内容不作为单位申报纳税凭证及其他用途。请贵单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以便获得准确分析结论,为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提供参考。
二、调查问卷填写说明
本调查问卷共分为三张表单,分别为“纳税人基本信息表”、“财务指标表”、“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表”、“问答表”,其中,“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表”按月份又分为7张子表单。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对应表单。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表”填写说明
1.本表中“纳税人类型”、“纳税期限”、“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等为单选项,“纳税人所属文化行业”项为多选,请在下拉条中选择对应选项即可,不需手动填写相关内容;其他项需填入相关内容。
2.表内各项请与相关工商(民政)、税务等相关注册登记信息一致。
(二)“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表”填写说明
1.“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表”为excel文件,按税款所属时间分为7张子表单,分别为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和11月。请将贵单位2016年5月1日至11月30日的相关数据按月份汇总后,分别填入对应月份的“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表”子表单中。各子表单中“税款所属时间”请与贵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填报的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致。
2.贵单位如是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填报单位,本表相关内容的填写请与贵单位报送税务部门的同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一致。
3.本表中以下指标需要手动填入相关数据,请按以下要求填写。以下填写要求中未作说明的其他指标,数据可根据表中所列公式计算。
(1)“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即每一行填写一个项目。
(2)“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各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
(3)“营业税税率”:根据各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4)第1列“不含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当期对应项目不含税的销售额(含即征即退项目),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纳税人所填项目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本列应填写差额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5)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应填写对应项目当期实际差额扣除的金额。不享受差额征税政策的填“0”。
(6)第7列“增值税应纳税额(测算)”: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测算出的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计税方式不同,分别按以下要求填写:
a.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本月应纳税额/本月销项税额)。其中,本月应纳税额、本月销项税额请与贵单位向税务部门报送的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中相应内容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本月应纳税额为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中“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本月数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本月数之和。
本月销项税额为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中“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本月数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本月数之和。
b.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
(7)第8列“期初余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本表第12列对应行次。
(8)第9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本期取得的准予差额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金额。
(三)“问答表”填写说明
本表中设置了四个主观问题。前三个问题请先在相应选项中选择与贵单位情形最接近的选项,并根据相应问答框中的提示,选择相应选项的单位请在问答框中填入相关内容。所填内容请以具体事例和数据对比的方式进行说明,以便分析具体困难和问题的产生原因。
附:表一:纳税人基本信息表(表样)
表二: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表(表样)
表三:问答表(表样)
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3日17:00之前将所填表格打包发送至邮箱wcm@bagia.org.cn
联系人:王春梅 18518067861 88959801
林 娣 18513267481 8895698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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