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北京市动漫企业2017年度年审工作开始了!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开展动漫企业2017年度年审工作的通知
京文产发〔2018〕80号
各动漫企业: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的规定,为做好我市动漫企业2017年度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本次年审仅针对已经认定且上年度年审合格的我市动漫企业。不提出年审申请或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其动漫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二、请各动漫企业按照《办法》、《通知》和《北京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提交年审相关材料。
为方便企业办理税收优惠,请企业提交年审材料(附件1)的同时,一并提交《动漫产品列表》(附件2)、《动漫企业动漫软件情况统计表》(附件3)。
动漫企业要认真填写材料,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有不实,申报单位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为减少等候时间,请各企业按照《2017年动漫企业年审材料报送时间表》(附件4)于2018年 4月13日前将年审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北京市文化局产业发展处。因需年审的动漫企业较多,请尽量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报送材料,请提前联系说明情况。
四、由于年审材料(附件1)需归档保存,提交时须胶装成册;附件2、附件3与年审材料(附件1)分开装订。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应提交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
地址:海淀区上园村30号北京市文化局218室
联系人:陈诗瑶
联系电话:82210764、62216688-2181
特此通知。
附件(请点击原文链接下载):
附件1:动漫企业年审材料.doc
附件2:动漫产品列表.doc
附件3:动漫企业动漫软件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2017年度动漫企业年审材料报送时间表.doc
北京市文化局
2018年3月16日
电话:010-88959801 传真:010-88959801 E-mail:bagia@bagia.org.cn 京ICP备1405573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7072001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