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9年北京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根据《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治新时代
二、主办单位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
(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重要法规。
四、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动漫
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为1分钟、5分钟、10分钟三类。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微视频
1.宪法主题微视频:要求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参赛作品需为2019年拍摄。
(1)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2)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
2.其他法治主题微视频:要求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三)相关要求
1.作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法治元素,阐释法律知识,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2.作品中引用宪法、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的语言。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3.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4.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五、活动时间
(一)第一阶段:2019年6月中旬—8月10日,为作品征集报送阶段。
(二)第二阶段:2019年8月11日—8月20日,为北京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评审阶段。
(三)第三阶段:2019年8月底前,北京市向司法部推荐报送评选出的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
自9月至12月,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北京普法新媒体集中展播宣传,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形成高潮。
六、报送办法
2019年北京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组织,晨夕法律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请勿一稿多投,若有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组织推荐报送作品以及其他个人报送作品,均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报送两种方式。报名表可在“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好后与作品一起报送。网上报送作品的,可发送至邮箱:fazhidongman@163.com;无法在线上传作品的,可以快递形式将作品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B座911(收件人为北京普法),请注明“北京市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字样,邮编100055,联系电话63388565。
七、奖项设置
市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选优。作品按照类别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优秀作品若干名,颁发证书。根据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评选一批优秀组织单位。
八、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和相关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广泛动员。要通过转发活动通知、向服务对象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动员本系统本行业的人员踊跃参与。
(三)主动创作。各部门(单位)和相关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增强创作内容的针对性,主动创作具有教育意义、群众易于接受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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