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园区、科技园和留创园: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技函〔2010〕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做好2010年度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我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来京工作,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留学人员,均可申报:
(一)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今年我市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资助项目为15至20个,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来京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来京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各科技园、留创园先行推荐后,将排序和项目统一申报,申报时可不对项目进行类别划分。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予以资助,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
三、申报办法
留学人员可通过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bjp.gov.cn)或首都之窗网(网址:http://www.beijing.gov.cn)内的“网上办事服务”栏目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按要求打印《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统一用A4纸打印),经本人确认后逐级上报,并同时报送相应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
(二)《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五份;
(三)留学经历证明材料(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项目申报工作要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受资助项目的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各科技园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开展本部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于2010年4月3日前报送中关村管委会人才处。
联系地址:海淀区苏州街36号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王健 王芮
联系电话:82691716 62288457
电子邮件:wrgs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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