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动漫、游戏、新媒体等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商务部、中宣部、外交部、财政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办共同修订发布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将组织认定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准确,简练扼要,并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申报材料递交至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秘书处。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正宇
电 话:400 706 8108-806
邮 箱:dzy@bagia.org.cn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中铁建设大厦19层1906室
附件1:《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申请认定表》
附件2:《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申请认定表》
附件3:《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和初审汇总表》
附件4:《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附件5:《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
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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