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市科协所属各团体、组织,北京地区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激励首都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提高首都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在建设“三个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进程中做出新贡献,根据《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条例》,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第十五届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推广新技术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主要成果在北京完成,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授奖名额和推荐单位
第十五届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设奖励名额15名。
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市科协所属各团体、组织,北京地区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均可推荐候选人。一个工作单位同一子领域内只能推荐1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北京完成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向基层和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型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真实,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真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非涉密的证明。
(五)获奖人选名单将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网站公示15天。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填写前注意阅读填表说明,相关位置须加盖工作单位、推荐单位公章。
2.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至少有两位要求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
3.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例(1000字左右),并加盖推荐单位及工作单位公章。
4.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科技成果应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请的成果应一致。著作只提供该书的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不需提供样书。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5.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由被推荐人填写,复印30份。
6.非涉密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被推荐人递交的推荐材料不涉及国家机密,并加盖工作单位或非涉密部门公章。
将上述材料1、2、3、6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材料4的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要求按照著作、论文、专利、社会经济效益证明、获奖证书等分类并做目录;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并附电子版。
请于2012年10月15日前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
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办公室(北京市科协人事部)
联系人:周娟 张宏
联系电话:84644971
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办公室委托北京科技咨询中心接收推荐材料。
联系人:于丹 苏国民
电话:67233263 6726584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甲段10层 北京科技咨询中心办公室 100021
附件下载:
1.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条例(0905).doc
2.茅以升北京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0905).doc
3.相关表格材料.zip
原文地址:http://www.bast.net.cn/xwdt/tzgg/2012/9/5/429611.shtml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北京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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