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
北京市文化局“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
一、前言
文化创意产业是北京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加快落实首都城市战略新定位,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升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二、发展基础、面临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强化统筹协调和规划引导,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支柱地位更加稳固。“十二五”时期,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主动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有效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全市法人单位实现收入和资产总额双双突破万亿元;产业增加值从2010年的1697.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072.3亿元,年均增长12.6%,占全市GDP比重提高到13.4%,居于全国首位。
文化改革持续深化。完善全市文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和统筹协调机制,组建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模式,率先成立省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成中国评剧院、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等文化院团转企改制,成立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等一批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国有文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
政策配套日趋完备。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北京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发展。在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执行、资金扶持、融资服务、交易平台和人才保障等方面,搭建起综合性的支撑保障体系。
发展质量有效提升。发布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和产业提升规划,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优化。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等重点园区引领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凸显。文化科技“双轮驱动”战略深入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成为潮流,“文化+”新兴业态不断发展,文化创新驱动格局初步形成。
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健全首都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适应文化企业特点的多渠道融资机制逐步确立。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更加活跃,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建立。文化消费潜力逐步释放,居民文化娱乐消费达到消费总额的15%。
总体来看,“十二五”时期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取得较好的发展成效,但是与北京的资源优势相比,与全国文化中心的定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表现在资源转化效率较低,人才、设施、资本等发展资源未能有效激活和充分利用;创新能力相对不足,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原创产品和精品力作较少;产业支撑体系亟待强化,投融资体系和要素市场有待完善,高端创意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短缺等。
“十三五”时期,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又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落实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新时期城市战略定位,着眼于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将为首都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拓展更大发展空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北京经济从两位数的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第三产业主导地位不断强化,文化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成为经济发展的鲜明特点。文化创意产业依托智力资源、以创意创造为主,低碳、绿色、可持续特征明显,将成为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科学发展的重要引擎。面对“十三五”时期即将到来的发展机遇,需统筹规划、科学布局,聚焦内容主业,突出文化内涵,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功能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体系,突出高端化、服务化、融合化,发展知识经济、服务经济、绿色经济,着力扩大有效供给,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优化市场环境,着力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改革推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断释放产业发展活力。
——创新驱动。实施文化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把创新作为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强大引擎,推动文化发展理念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内容创新、服务创新,依靠创新驱动塑造文化发展新优势。
——融合带动。用创意、设计、品牌等文化要素拓展价值、提升内涵,有效提升产业附加值,形成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金融、旅游等相关产业高水平、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
——协同联动。推动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一体化发展,形成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整合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推进要素资源有序流动、文化市场开放互通和全产业链条分工协作。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产业支柱地位更加巩固,体系更加完善,布局更趋合理,市场竞争力、创新驱动力、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支撑首都经济创新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新、运营、交易、体验中心和最具活力的文化创意名城。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融合发展内涵更加丰富,高端化、服务化、融合化特征更加明显。“文化+”产业多元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文化创意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产业布局更趋合理,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日益深化,力争使功能区创造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占全市产业收入总额的80%以上。产业园区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集约发展、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初步建立;
——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多彩,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文化产品,打造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分众化的文化消费需求得到更大满足;
——文化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原创品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发展一批“小而美”文化企业,推进产业主体不断成长壮大,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文化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创新创意氛围更加浓郁,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技术应用更加广泛,文化生产经营网络化、数字化进程加快,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创新成为产业发展的第一驱动力;
——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合理流动,文化投融资体系更加完善,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
——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进一步扩大,国际营销网络渠道更加通畅、产品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北京标志性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品牌。
四、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布局
围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中心城区文化创意资源向远郊区和津冀地区辐射带动能力,着力推动文化要素资源有序流动,加快形成分工合理、重点突出、各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空间新格局,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
(一)促进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结合各区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形成各区梯次演进,有序衔接的发展格局。东城区、西城区着力传承北京城市历史文脉和老字号品牌文化,促进北京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街区风貌的传承与复兴,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重点发展文化演艺、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等,服务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着力发挥文化科技资源优势,重点发展软件信息服务业、文化传媒业、动漫网游等以“互联网+”为特征的高精尖产业形态。大兴区(亦庄)充分利用首都新机场带动辐射效应,重点推进设计服务、新媒体等产业发展。通州城市副中心以及房山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是产业发展的主要增量空间,积极承接业态和环节转移,重点发展文化艺术、影视制作、会展服务等产业。门头沟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着力促进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推动音乐产业、文化旅游、冰雪文化等发展。结合生态服务型沟域经济,在新城和小城镇发展各具特色的精品文化业态,加强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与利用,重点发展乡土文化、休闲文化、山水文化和生态文化。
(二)推进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
全面落实《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加强市级统筹和区域协调,构建形成全市统一、上下联动、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功能区建设发展组织运行体系。加强对各功能区的规划引导,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战略、重点任务。结合功能区特质特性,细化土地、人才、投融资等保障措施,构建完善“共性+个性”政策体系,加快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怀柔影视基地、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等重点示范功能区或重点片区建设,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和项目引导,完善专业化服务平台,形成政策引导、有序运营、协作支撑的良好发展格局。
“十三五”时期重点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一览表
序号 |
功能区 |
建设内容 |
1 |
影视产业功能区中国(怀柔)影视基地 |
依托国家影视产业示范区建设,以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中影基地二期工程、制片总部基地、影视产业孵化中心、影都08街区、辉煌百代数码影城等重点项目为重点,探索电影产业改革创新和政策支持新路径,规划建立国际国内互动、体制内外互补、政府市场联动、品牌产业互促的影视产业示范区发展新格局。 |
2 |
新媒体产业功能区 |
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包括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关村电子城西区和北区、垡头产业基地和北京数字电视产业园等四个片区。以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为核心,致力于开拓新媒体研发、新媒体运营、新媒体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新兴业态,建设文化创意产业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培育与孵化基地。 |
3 |
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 |
打造中国国际信息传媒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信息传播枢纽,使之成为传媒产业信息传播中心、产品交易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和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的重要窗口。 |
4 |
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 |
以中关村东城园相关区域(原雍和园部分区域)和石景山园为核心,重点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动漫网游研发、原创开发、设计制作、运营、版权交易以及衍生品授权、设计开发等。重点推动三间房国家动漫产业基地、中国传媒大学创业基地、中国动漫游戏城等建设以及发展动漫网游创业、动漫展示交易和交互体验等细分行业和功能。 |
(三)加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优化产业园区发展模式,立足文化创意产业质量效益型发展新阶段,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建设中国出版创意产业园、清华科技园、星光影视园、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协作良好、服务体系完善、管理运营规范、运营效益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实现典型引路、高端示范,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质量和内涵。加快示范园区建设,支持采取“主园+分园”、园区共建等方式,输出先进管理经验和运营模式,增强示范园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形成“多节点”支撑的发展态势。
(四)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和区域分工协作,建设京津冀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协作区,构建以京津冀区域性中心城市和节点城市为支点、以京津发展轴、京保石发展轴、京唐秦发展轴为主要产业疏解承载带,以京津冀西北部生态涵养区为文化旅游协同发展板块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沿京沪、京津高速等京津发展轴的主要通道,有序疏解转移人口聚集较大的文化消费商品市场,加强三地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的共建;沿京港澳、京昆高速等京保石发展轴的主要通道,引导文化创意产业生产制造环节以及出版印刷等领域的转移;沿京哈高速以及在建的京秦高速等主要通道,推动创意商品、文化装备制造产品从创意设计到生产制作的产业协同;充分发挥京津冀西北部生态涵养区生态系统完整、环境质量较好、水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北京市山区、天津市山区、河北省张(家口)承(德)地区率先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一体化,打造京津冀文化休闲旅游新板块。借助承办冬奥会、男篮世界杯、世界园艺博览会契机,推动区域体育休闲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五、建设“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体系
严格执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大力推进产业资源优化整合与引导疏解。加快文化创意产业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大力发展高产出、高附加、高辐射的新型业态,突出市场精准化、产品精品化、服务精细化,推动形成发展速度与质量、发展规模与效益相统一的“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体系。
(一)激发传统行业活力
1.文化艺术。鼓励精品和原创作品创作生产,重点扶持能够代表北京地域文化特色、具有北京京味文化的剧目创作,成就一批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富有艺术内涵,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票房号召力的驻场演出项目和地域经典文化剧目。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大型演艺机构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兼并关联企业,搭建集演艺演出、场馆经营、体育赛事、休闲旅游为一体的文化艺术经营综合体,建立贯穿艺术生产、制作、宣传、票务销售和演出场所等在内的全产业链。以剧目演出和制作为核心,培育和引进相关的演艺培训、音像制品、演艺道具和衍生品开发等产业业态。盘活现有文化设施资源,运用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剧场、院团、优秀剧目资源的有效对接。加快演艺基础设施改造和文艺演出院线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剧院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大对小剧场的改造和扶持力度,推动北京剧目排练中心建设。
2.广播影视。促进广播影视高端化,重点发展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制作、影视创作、后期制作和发行销售等产业环节。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内容为王,着力推进内容创新,提高原创能力,打造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广播影视精品。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快速发展普及移动智能终端,鼓励交互式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手机电视创新型业务应用,面向多平台、多通路,加快依据媒体形态定制节目内容的创作生产,加强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加快影视产品与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云影音等媒体的结合,以高清交互式数字电视网络为基础,积极布局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推进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存储、监管等环节的全数字化和大数据化。
3.新闻出版。加快新闻出版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绿色印刷、按需印刷、数字出版等新型业态,逐步淘汰传统印刷行业的高能耗、高污染环节。大力推广全民阅读,重点扶持原创出版精品,完善精品图书指标评价体系,搭建精品图书推广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国有出版、发行公司的市场化改革,推动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出版企业探索实行管理股制度。在坚持出版权特许经营前提下,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研究对具备一定资质的非公出版机构给予租赁权试点和对民营资本参股出版社改制进行试点,参与出版发行各环节经营活动。推动形成以内容为核心的数字出版管理体系,制订涵盖移动互联网等多元化传播路径和阅读终端的数字出版管理政策。
(二)不断壮大优势行业
1.广告会展。不断推进广告业与新媒体融合,鼓励和支持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数字广告业态发展,努力提升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效果评价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发展水平。以创意提升广告品质和文化内涵,摒弃低俗广告。健全广告发布审查体系,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推进会展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提升会展业精细化服务能力,构建从展会策划、申办、承办、宣传到接待一体化服务通路,形成完整的会展服务产业链。充分利用本市现有场馆资源,吸引一批国际大型展览展示、交易博览、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在京举办。加强政府服务,优化会展举办环境,积极支持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品牌效益和国际影响力的会议展览、体育赛事等高端会展和文化品牌活动举办。
2.艺术品交易。推动具有北京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精品的创作和生产,不断开拓艺术创作领域,丰富艺术品种类和展现形式。提升一级市场发展水平,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支持画廊、艺术品专营店、文化艺术中心等发展,建立起畅通的艺术作品展示与交易的价值链。完善集艺术品评估、鉴定、拍卖、展示、保险等服务于一体的艺术品交易全产业链。健全艺术品交易信用体系,建立艺术品交易信息的标准化登记和认证制度。鼓励艺术品交易模式创新,推进交易和拍卖环节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
3.设计服务。鼓励行业促进机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单位搭建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建立设计创新中心,为设计创新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软件程序、检验检测、快速制造等全流程服务,促进科技成果通过设计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加强中国设计交易市场建设,建立设计资源共享平台,鼓励建立设计产业创新联盟。深入实施首都设计提升计划,通过“设计+”在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设计提升产业的示范项目。建立创意设计高校教育实训基地,加强创意设计学科建设,推动创意设计理论教育和实践培训相结合。深入实施首都设计提升计划,推出“北京设计”百强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一批国际知名的设计机构,支持中小微设计企业做专做精,形成一批“北京创意”、“北京设计”的品牌和示范性项目。办好中国设计红星奖、北京国际设计周等品牌活动,扩大北京设计之都影响力。
(三)深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
落实《北京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更好适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的多向交互融合发展态势,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1.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推动传统文化创意产业科技应用与升级,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最新科技成果,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和培育动漫游戏、3D打印、移动多媒体、网络电视、虚拟会展、艺术品网络交易等文化科技融合新业态,开发文化科技融合衍生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产业链条。构建文化科技融合承载体系,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支持文化科技园、文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实施一批文化科技融合重大项目。推动调整文化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扩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活动”认定范围,引导文化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强研发投入,抢占文化科技制高点。鼓励文化企业、科技企业、社会组织搭建各类文化科技服务平台,提供专业服务。
2.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完善首都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的投融资平台功能。申报建设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金融合作新模式,搭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撑平台。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研发符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产品与服务,发展电影完片担保、众筹等新产品、新模式。鼓励文化企业采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支持文化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推进形成“北京文化”板块。
3.促进“互联网+”文化创意新业态发展。利用互联网打造文化创意生态系统,整合创意、硬件、软件、资本等要素,实现文化生产力的提速换挡。利用互联网整合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平台经济,引导移动支付、个性化定制等新的消费潮流。鼓励众筹等模式的创新,支撑艺术创作、影视制作等传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大数据等精准服务类文化创意产业,通过数字化平台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精准信息服务,提升智慧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依托互联网,采用授权代理、独立运营、联合运营等形式,把在地研发和跨境服务结合起来,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创新发展。
4.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文化+”,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商务、农业、制造业等行业的双向融合,积极培育文化融合新业态。充分挖掘首都历史文化资源,赋予旅游产业更多文化内涵。开发利用体育设施为举办展会、演出、赛事等提供支撑,促进文化体育服务和产品创新。推动文化与商务全面对接,加快构建新型文化产品服务流通网络,培育首都现代文化商贸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高端制造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实现“北京制造”向“北京创造”转变。提高农业领域的创意和设计水平,推动创意农业、都市休闲农业发展。
六、重点任务
(一)培育和壮大国有骨干文化企业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做强做优国有骨干文化企业,着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使国有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加快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积极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文化企业。探索国有文化企业分类监管,支持公益类文化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职责,鼓励竞争类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推动骨干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加快培育文投集团、歌华传媒集团、新媒体集团等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努力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二)支持非公有制和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抓好产业综合服务,搭建全方位的服务平台,支持民营领军文化企业进一步壮大。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争取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引入中小微文化企业。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简化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流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小微文化企业,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设施建设。引导小微文化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在开展特色经营、创新产品特色和服务、提升原创水平和科技含量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实施“借力”工程,继续支持孵化器、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小微文化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创客空间等新兴创业载体,从企业注册、场地租赁、创业指导和技术研发、金融支持、商业配套等方面,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分类支持与服务。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运用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新三板市场登记托管、展示、融资。
(三)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统筹央地资源,统筹国有民营资源,扩大有效供给,加速形成资本、人才、版权等各类要素高效配置、竞相涌流的生动局面。健全多层次文化产品市场,通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重点发展图书报刊、演出娱乐、影视动漫等产品市场。加快建设北京市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剧本推介交易平台等,引导各类文化产权交易平台、艺术品交易平台、版权交易平台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各类平台之间资源共享和合作发展,引导文化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完善产权市场支撑体系,建立健全文化无形资产评估办法,引导文化企业加强文化产权管理和运营,鼓励其依法进行股权、版权、商标、品牌等方面的交易。积极发展版权代理、文化经纪、评估鉴定、技术交易、推介咨询、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各类文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建立相关产业联盟,推动建立相关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标准,制定和完善文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引导其规范运作。完善产业沙龙等决策支撑机制,发挥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决策咨询作用,搭建产业智库平台。
(四)大力促进文化消费
落实北京市《关于促进文化消费的意见》,培育文化消费理念,积极引导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加强文化消费供给,不断丰富文化消费业态,发挥文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鼓励文化企业优化文化产品供给结构,引导文化企业围绕内容创意、核心产品、衍生产品等环节延伸产业链条,支持文化设施运营单位与文化创作、服务机构合作提供“一站式”文化服务,建立充分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文化消费供给体系。创新服务消费模式,深入推动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培育新的文化消费业态。继续办好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发挥北京文化惠民卡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引导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宾馆饭店、体育设施等引入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商业服务与休闲文化高度融合的综合消费场所。
(五)扩大对外文化贸易规模
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交易平台,推动文化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文化合作和竞争,把更多具有北京特色、中国风格的文化产品推向世界。充分发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影视译制基地等平台作用,提升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图书节、北京国际设计周、中国艺术品产业博览会等大型文化交易平台功能,发挥北京高端专业展会对扩大对外文化贸易的积极作用。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支持有针对性的开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展文化出口渠道,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文化领域投资合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金融服务等方面创造条件,加大对入选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
(六)推进重点项目落实
优化重大项目布局,重点建设一批战略性、示范性、平台性项目,加大对郊区的投资倾斜,有序引导文创资源梯度转移,促进区域均衡发展。转变项目建设方式,坚持资源集约利用原则,进一步突出文化创新、文化融合特点。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效能,加快项目运营,有效释放并放大资源效应,发挥好重点项目的龙头带动和支撑引领作用。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1 |
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核心承载区 |
以文化产业改革探索区、文化经济政策先行区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建设目标,力争成为我国文化创新与文化产业政策先行先试的桥头堡和试验田。 |
2 |
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 |
位于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内,重点规划建设国际文化贸易企业集聚中心、国际文化产品展览展示及仓储物流中心、国际文化商品交易服务中心等三个功能区域,力争建设成为集文化贸易口岸、协同创新平台、企业集群发展于一体的国家级文化贸易示范区。 |
3 |
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
位于丰台区榆树庄村,拟推动发展集数字出版创意策划、数字内容加工生产、数字出版平台运营等服务于一体的,面向互联网、移动网络和智能移动设备的数字出版产业,建设国内一流的数字出版基地。 |
4 |
中国出版创意产业基地 |
位于朝阳区南磨房乡,建设集原创出版产品制作、数字出版孵化、版权交易发行、出版文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搭建出版创意产业企业总部基地等产业平台。 |
5 |
环球主题公园 |
主要建设以美国环球影城知识产权为主的娱乐景点和游乐设施,包括北京环球主题公园、城市大道、环球大酒店、诺金酒店、综合停车设施等项目。 |
6 |
中国宋庄艺术小镇 |
建设中国宋庄艺术小镇,集文化、办公、商业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
7 |
文创基金产业园 |
位于大兴区黄村镇与西红门镇,建设文创基金产业园,含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北区和西红门商业综合区两部分。 |
8 |
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
位于东城区前门片区,建设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打造文化产权要素、资源交易服务的综合性、标准化文化产权交易平台。 |
9 |
北京基金小镇 |
位于房山区长沟镇,吸引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相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以及辅助支持部门等机构入驻。 |
10 |
云居寺文化景区 |
重点建设云居文化宫、石经碑林及相关配套设施,力求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建设成为“今世之精品、后世之文物”。 |
11 |
北京懋隆文化产业创意园(项目二期) |
位于朝阳区三间房,通过调整规划,新建多功能建筑,完善园区高端工艺品、艺术品展览展示、创意研发、交流交易、宣传推广和鉴定拍卖等功能。 |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指导
发挥好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市级部门之间、市区两级政府之间的协调机制,明确规划任务分工,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产业政策落地,共同研究解决规划实施的重大问题,形成合力,确保规划有序推进落实。发挥政府对推动规划实施的引导作用,做好规划的宣讲和解读,强化规划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功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结合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做好政策调节和配套服务,提高规划实施效率。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管理模式,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完善监管专项制度,以管控资本投向、优化资本结构、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和效益为重点,形成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完善国有文化企业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健全文化企业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综合考核体系。探索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形成良好运行机制。
(三)加大财税支持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更多采用股权投资、基金、担保、贴息等间接方式,支持国家和本市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同时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文化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对以股权、基金投入方式形成的权益类资产,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文化资金长效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首都文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落实好文化产业技术支撑领域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等税收优惠政策。
(四)完善政策体系。
研究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等方面的立法,明确产业相关主体权利和义务。建设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经济政策平台,促进政策发布和执行各环节有机衔接。充分利用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的机制优势,推动国家出台的系列文化经济政策在京先行先试,重点围绕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强化文化金融服务、吸引和培育文化高端人才、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优化文化创意产业用地政策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快推动促进文化消费、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等北京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政策评价指标体系。
(五)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
深入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保护体系,引导文化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搭建知识产权和版权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和版权交易登记备案。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整治力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保障创意主体合法权益。鼓励文化企业加大创作力量和研发投入力度,创造出更多的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精品,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鼓励文化企业加强对创意作品及形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工作。引导文化企业科学运用知识产权,开展全产业链经营,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完善与中小微文化企业相关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调动文化创意产业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探索组建面向全市文化企业及科技企业的统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强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功能,建立企业、社会组织、政府三方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
(六)强化人才支撑
结合“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持续加大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文化企业联合共建人才实训基地,推进与海外高校和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重点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市场的产业领军人才和懂文化、善创意、会经营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对接落实北京市各项人才引进和扶持政策,健全海外高层次文化创意人才引进体系,实施文化名家工程、“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百人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吸引文化领军人物、文化资本运营人才、文化科技创新人才等在京创新创业。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任用、评价制度,加快建设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市文创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完善创业扶持、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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