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开展2018年动漫企业认定、重点动漫企业年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关于2018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产函〔2018〕1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动漫企业认定和重点动漫企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漫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即日起到9月21日受理我市动漫企业的认定申请。请各申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真实、完备、加盖公章的纸质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报送至市文化局产业发展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重点动漫企业年审工作
即日起到9月21日受理我市重点动漫企业年审申请。请已获得重点动漫企业资质的单位按照要求,将重点动漫企业年审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和动漫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文化局产业发展处。不提出年审申请或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其重点动漫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018年动漫企业认定等工作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电子材料在线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相关制式表格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ipp.org)下载。参加动漫企业认定、重点动漫企业年审的单位,请先向我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经我局审核通过并同意推荐的申请企业,再登录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ipp.org),按要求在线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填报内容须一致。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文化局产业发展处218室(海淀区上园村30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陈诗瑶 联系电话:82210764
特此通知。
附件1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关于2018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产函〔2018〕15号).pdf
北京市文化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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