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支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09]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中关村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将有关2009年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集中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企业提交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国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申请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的企业提交完整的《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一式二份。包括以下材料:
(一)《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资金申报表》,包括《中关村专利授权资金申报表》、《中关村国际专利申请资金申报表》,申报企业根据申请情况填写;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审有效、加盖企业公章);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国家或中关村高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中关村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有效期在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或至今);
(六)申请发明专利授权资金支持的企业,需提交相关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国外专利申请资金支持的企业,需要提交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进入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企业专利管理和战略研究工作报告》。
四、受理与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需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zgc.gov.cn)的“在线服务平台”上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
1.登录www.zgc.gov.cn,点击首页右上角“服务区-项目申报”,登录新页面后,左上角“项目申报中心”,初次申报项目企业需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填写;
2.注册完成后,返回“项目申报中心”界面,填写“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3.在左侧“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栏目下点击“专利促进资金”栏目,按照提示填写“申报企业基本情况”“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企业专利情况”三项内容(其它内容可不填),同时下载本通知附件2.《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电子版填写完整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4.上传相关附件(pdf格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审有效、加盖企业公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国家或中关村高新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中关村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企业深度征信报告(有效期内)、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申请国外专利相应国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纸质申报材料的提交
1.企业需按照申报要求将《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打印一式二份,装订成书,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
2.向中关村管委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时,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三)审核
中关村管委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办公室按照《管理办法》,受理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后,报中关村管委会复审。
五、资金拨付
中关村管委会复审通过后,发布立项公告,并根据财政预算安排适时向企业拨付支持资金。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首都工商大厦619室
(人民大学西门北200米,盛唐饭店斜对面,北京市工商局6楼)
联系人:
中关村管委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办公室 李永辉
电 话:82690616 电子邮件:yhli@zgc.gov.cn
系统网络技术支持: 82690519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址:www.zgc.gov.cn
特此通知。
注:为全面掌握中关村企业知识产权现状,了解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提出新形势下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新举措,请申报企业下载并认真填写《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现状研究》调查问卷,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连同专利资金申报材料一并送中关村管委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2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申报书.doc
附件:3中关村企业知识产权问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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