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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2年度北京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北京动漫游戏产业协会   时间:2012-05-10   阅读:911次


动产盟发【2012】19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首都新闻出版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首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舆论引导力和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激发首都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首都新闻出版(版权)业的大繁荣大发展贡献新的力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0--2012年度北京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先进集体
1、北京地区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及网络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发行企业,版权机构,以及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从事出版领域的单位等。
2、各区县有关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机构。
以上单位所属的内设部门均可参评。
(二)先进个人
北京地区新闻出版(版权)单位中从事新闻出版、版权业务工作,取得突出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

二、表彰名额
此次共评选表彰北京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先进集体65个、先进个人200名。

三、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自律,社会信誉良好。
2、坚持精品生产。2010--2012 年度创作出版的优秀出版物或引进、输出的优秀版权作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优秀出版物(版权作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国际、全国、北京市级以上的奖项(2010--2012年度评选)或2010--2012年入选国家、北京市各类重点出版工程项目、重点选题等,并已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出版。
(2)弘扬时代主旋律,对传播、积累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有积极作用;
(3)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汇集和整理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具有较高的传承价值;
(4)社会反响好,且有一定发行量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5)制作水平较高,表现形式较为新颖,装帧设计质量好,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质量和规范要求;
(6)在北京市乃至国内具有独创性,填补了某项空白;
(7)在繁荣国内版权市场,促进优秀文明成果对外交流方面成效显著。
3、领导班子团结,富有创新精神,注重科学管理,依法经营,管理规范,重视团队建设,具有吸引和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人员整体素质好。
4、副局级以上单位原则上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二)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局观念强。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深的专业造诣。曾参与主创出版或引进、输出的优秀出版物(版权作品)满足先进集体参评条件第二条中对优秀出版物(版权作品)的规定。
4、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四、组织领导和评选机构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会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人事处。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报《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表2、3),A4纸打印,一式3份,电子版同时发至xwcbrcgz@163.comhxl@bagia.org.cn
(二)先进事迹文字材料,不少于1500字,A4纸打印,一式3份,电子版同时发至xwcbrcgz@163.com、hxl@bagia.org.cn。
(三)参评先进个人应提交其参与策划、主创或版权引进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不少于1种,每种5套册,并提交内容简介(包括主创人员情况、内容介绍、主要特点、获奖情况、发行量、社会反响和经济效益等情况等),一式5份。
(四)推荐副处级以上人员需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六、评选办法
1、申报材料按照要求于5月31日前报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闻出版局人事处)。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3、对评审产生的获奖候选单位和个人,由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报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七、奖励办法
评奖结果确定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联合向获奖集体、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25日下午17:00点前


联 系 人:黄晓莉
联系电话:4007068108-807
联系邮箱:hxl@bagia.org.cn
联系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中铁建设大厦19层1906室
邮       编:100131

附件:
1、北京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北京市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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