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12年度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之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文[2012]1440号),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资办”)面向社会征集2012年度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创新资金(以下简称“中小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创新发展的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的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12年9月28日-2012年10月26日
三、支持范围与重点
中小资金支持领域包括:
(一)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类
中小资金支持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数字出版、网络电视、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设计创意、艺术品交易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二)文化创新发展平台类
1. 文化创新产业发展园区(如北京市级和区县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园区)、旅游产业功能区、体育产业功能区等园区)的中小文化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文化创意产业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及其基地平台建设。
2. 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单位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服务的平台类项目。
(三)本年度支持重点
2012年度重点支持“双高”(即纳税额高、出口创汇高)中小企业和近三年增长速度快的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重点支持创新盈利模式类项目,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新业态、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类项目,重点支持通过创新技术提升传统工艺生产力的项目和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服务平台类项目。(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不高于2000万元)
四、支持方式
(一)贷款贴息
(二)奖励
(三)补助
五、申报条件
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其中一个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申请中小资金项目的文化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标准。
(一)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
1.项目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贷款,并已经开始还本付息;
2.项目单位主营业务应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应达到或超过60%;
3.贷款及利息应按照贷款合同规定按时归还,无逾期归还记录,如有展期归还,应说明原因;
4.贷款应用于文化创新发展项目;
5.贴息金额不高于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额。
(二)申请奖励的项目
1.在开发新型文化资源、培育文化品牌、扩大市场规模、促进文化创新发展、带动劳动就业等方面具有带动性与示范性的项目;申报项目原则上已完工,并取得良好效果;
2.项目在2011-2012年度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3.影视动画、网络游戏类项目的奖励条件详见《北京市关于支持影视动画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京文创办发[2009]4号)、《北京市关于支持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京文创办发[2009]5号)。
(三)申请补助的项目
1.项目申报补助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2.项目已取得立项等前期相关手续,具备技术、知识产权、场地等各项实施条件;
3.具备投资主体,并已落实自筹资金的项目,项目原则上为在建(形象进度及已完成投资20%以上),无自筹资金证明的不予支持。
六、下列情形不予支持
1.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已获得市政府投资或我市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
3.申请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4.项目申报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
6.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单位正常营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7.经联席会审议认为可能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事项。
七、申报程序及方式
1.项目申报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bjwzb.gov.cn)下载相关表格资料;
2.项目申报单位于2012年10月26日前向其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区县的受理单位进行申报,同时提交电子版光盘,提交材料纸质版应与电子版信息一致;
3.区县受理申报材料后,按照本公告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将通过预审的项目材料汇总后于2012年11月5日前统一报送市文资办。
八、受理单位
详见《2012年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区县受理单位一览表》。
九、其它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2.申报咨询信箱:whcxzj@126.com;
3.市文资办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创新资金项目-2012年北京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区县受理单位一览表
附件2: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创新资金项目-中小资金-补助类
附件3: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创新资金项目-中小资金-贷款贴息类
附件4: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创新资金项目-中小资金-奖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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